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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育英学校新学期师德建设出新招
时间:20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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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为了进一步树立“教书育人”思想,纯净教师师德,美化立德树人,更好地延续、创建育英品牌,乐清育英学校小学分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有偿家教”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签订人在认真贯彻《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职工有偿家教、带寄宿生、兼课管理的通知》精神基础上,要保证做到弘扬教师职业道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禁鼓动学生、强求学生参与辅导学习,更不允许以学校老师名义在校外租房屋办班辅导。对于个别特殊情况的学生一定要上报教务处,注明姓名、性别、月假带的时间、收费,并要附上家长的申请报告。家长申请报告由学校统一制作,学校核实后统一签订,同时,学校将签订结果告知家长。另外,涉及到安全问题一律由组织老师及家长承担。

教师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后,若由于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偿家教”有关规定,受到群众举报、学校(上级)查处,给学校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整工作岗位、追回在学校期间的专业培养费用及其他费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教师资格,并在网站、公共媒体公告,通报学生家长。

(沈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