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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办教育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班在杭州举办(图)
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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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10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民办教育新法新规新政,助推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省民办教育协会在杭州举办我省民办教育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以我省出台的民办教育“1+7”文件为重点内容,来自全省各地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约250人参加培训。

省教育厅副厅长于永民、韩平莅临会议并作专题报告,浙江树人大学校长、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徐绪卿,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朱国清、人事处副处长陈钦林和省财政厅科教处徐佳梦,分别围绕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学自主权、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财务清算、财政扶持与财务管理等有关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现场答疑解惑。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葛为民、常务副会长叶向群、副会长兼秘书长林晓鸣分别主持了会议。

省教育厅副厅长于永明就我省民办教育法规政策制定出台的几个重点问题作了专题报告。于永明指出,我省民办教育法规政策的制定围绕两个基点展开,一是支持,二是规范。首先必须保证现有的民办学校仍能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在下一阶段民办教育的功能要满足老百姓求学的多样化选择,民办教育才能取得更好发展。于永明还就分类问题、转设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问题、办学自主权的收费和招生问题以及信息公开、保障教师待遇、教师队伍建设、财政政策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和分析。他要求大家充分理解透、把握准、使用好政策,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从世界教育发展的视野、民办教育的共性、教育发展内在的规律三个维度回答了要发展民办教育的问题。他强调,民办教育未来发展学校必须要坚持公益性、坚持高质量有特色、坚持更有发展活力。他要求各方共同努力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政府积极支持——公益性的办学特点决定了政府公共资源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从统筹规划、政策支持、规范管理三方面体现。二是学校加强自身建设,紧紧抓准办学定位、规范办学、特色发展这三个关键因素,通过不懈的努力,浙江才能涌现出更多有特色、高质量、在国内外有知名度的民办学校。三是各方共同关心,政府层面需要多个部门横向、省市县三级纵向协作;行业协会要增强行业自律、完善社会服务,加强沟通建议;公众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葛为民会长在会议结束时指出,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协会的会员学校大多是我省民办教育的骨干力量,希望各会员学校不负众望,在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中,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

此次培训会由浙江树人大学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政策咨询研究院承办。(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