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杭。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 ·教育部召开4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 ·浙江公布开学时间!高三初三4月13日开学,4月20日、26日、5月6日是三个重要节点
- ·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 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图)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新闻办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图)
- ·关于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 ·浙江三联专修学院向江西革命老区捐赠紧急防疫医药物资(图)
- ·桐乡濮院茅盾实验小学“校园防疫微剧”开播(图)
- ·杭州天目外国语学校开展抗疫情在线主题教育活动(图)
- ·省教育厅召开视频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