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近日,我会发现,江苏省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在举办《新形势下民办教育的生存与发展》的第二届民办教育前瞻论坛的通知(苏民办会〔2014〕3号)中擅自将我会列入“支持单位”。本协会郑重声明,本协会不是此次论坛活动的支持单位,也不参与此次论坛的任何活动,希各会员单位知照。也希望江苏省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立即更正通知,停止相关冠名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特此声明。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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