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教育分会(图)
省中小学分会各会长单位:
全国人大即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修改。许多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和领导要求分会向立法机关反映民办中小学的真实情况,提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修改的意见及建议,以切实维护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和教职工的自身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事业健康发展。经分会领导研究,并报省协会同意,决定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在杭州召开中小学分会会长会议,专题研究对《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修改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省中小学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特邀省教育厅、省民办教育协会有关领导参加。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9:00前与会人员到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报到(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8号)。
9:00至12:00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省民办中小学分会会长会议。
三、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由省中小学教育分会主办,交通费用由参会人员自理。提前报到人员的住宿安排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 ,住宿费自理。
四、会议联系人
中小学分会秘书处 钟乐平 13905857911
浙江新世纪大酒店 陈文萍 13018932406
为方便安排会务工作,请各位代表将《参会回执》填好后于2016年1月14日前报分会秘书处:
短信联系: 钟乐平 13905857911; 微 信: hailiangzlp
电子邮箱 : zhongleping@sina.cn
(会议通知及《参会回执》可在浙江民办教育网上下载)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教育分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点击下载:
(2016)1号 中小学分会会长会议通知.doc
(2016)1号 中小学分会会长会议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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