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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开展“两项调查”致各会员单位的函
时间: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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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民办学校校长(园长):您好!

4月18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渐行渐近。为了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后配套政策的设计中及时建言献策,反映民办学校的合理诉求,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在各会员单位中开展民办学校举办者分类管理补偿方案意见和养老金并轨对民办学校影响的调查问卷(简称“两项调查”),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联系举办者及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学校的基本情况、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补偿方案的意见及养老金并轨政策对民办学校影响的问卷调查,并请您于6月22日前将调查问卷填好后以电子稿形式返回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邮箱地址:zjmbjy@163.com    

联系人:  陈大杰  黄  宓    联系电话:0571-88821157

您的回答只用于协会考虑政策建议,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参与,谢谢!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以及“养老金并轨对学校办学影响”的调查问卷 下载